匹骑兵马呈品字形包抄过去,马刀劈断了缰绳,车夫吓得抱头蹲在地上。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骑兵营已消失在黎明的雾气里,只留下燃烧的粮草和英军的惊呼。
“报告!”李队长勒住马,递给天宇一块从英军帐篷上割下的布料,“任务完成,无一伤亡。”他的马刀上还沾着草屑,踏雪的鼻尖冒着白气,显然还没跑够。
天宇看着远处黑森林的火光,又望向草原上正在集结的骑兵营——骑手们正给马披上新的马鞍,马枪在晨光里闪着冷光。他突然想起巴顿的话:“赤风马认主,你对它好,它能带着你跑赢风。”此刻,那些曾经烈得不可一世的野马,正温顺地蹭着骑手的肩膀,马鬃上还沾着清晨的露水。
骑兵营的旗帜升起来了,红底黑字绣着“驰风”二字。冯少校看着旗帜,对天宇说:“再过一个月,这支部队能让英军的补给官夜夜失眠。”天宇笑着点头,远处的训练场上,又响起了熟悉的口哨声和马蹄声,像一首正在谱的战歌。
夕阳西下时,骑兵营在草原上演练冲锋,三十匹战马连成一片洪流,马刀扬起的弧线与晚霞重叠,李队长的踏雪跑在最前面,鬃毛被风吹得像团火焰。天宇站在高坡上,突然明白:所谓骑兵,从来不止是马和人,更是野性与纪律的融合,是速度与勇气的碰撞——当马蹄踏碎晨雾的那一刻,自治领的机动利刃,终于出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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