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狡黠之色。
姑娘自有主意。
约瑟夫背后的约翰冲她吐了吐舌头。
即将到来的战斗,不是你死便是我亡,贝卡万一发生意外,不是人们想看见的。
约瑟夫提醒姑娘,大战在即,请不要乱动,听到口哨声,顺道路向前狂奔,不要停。
贝卡答应下来,有点儿懵。她看不出来哪里有要打仗的样子。
“冲!”约瑟夫佩剑一挥。骑兵队开始了冲锋。马蹄奋起,泥泞四溅。
与此同时,树林二旁窜出了百十个持枪匪徒。分两边向道路中间包抄。双方距离不超过30米。
为首的正是霍华兹手下第一悍将马克。
马克头戴藏青色毛毡礼帽,上穿灰风衣,里面有洗得发黄的白衬衣,马裤加皮靴。站在道路中间,手持西洋剑,象模象样的。
姑娘一见匪徒,先吓了一跳。好在够远,百米之外。否则非吓哭不至。
心想:约瑟夫是怎样未卜先知的?太不可思议了!
对某饶崇拜,从饭桌上就已经开始了。约瑟夫讲他的经历,纵横捭阖,意气风发。深深感染了这个姑娘。
从见鸦雀惊起,继尔判断有埋伏。对有一定人生阅历及经验的人不算难事。这也能变成被人崇拜的理由。
谁料,刚进入林道,约瑟夫和杰克逊各自一转向,骑马奔入林郑
有道是兵不厌诈!约瑟夫和杰克逊联手制定的策略。
马克一愣,随即招呼手下联军重入树林。
在树林中,可最大限度的影响火枪手的射击。在路上,他们不到20个骑手,将变成活靶子。
约瑟夫的坐骑“黑旋风”速度很快。眨眼遇上第一个匪徒。他毫不犹豫地一剑刺去,扎瞎了匪徒一只眼睛。
策马而过,该匪徒捂眼痛叫之际,回手再一剑,削断了匪徒后脖颈…
两边林中,惨叫声迭起,枪声不断。还有儿童的尖叫声。
儿童指的是约翰。约瑟夫真的后悔带他来。一见打仗场面,约翰抑止不住的尖剑
好在尖叫是断断续续的,不然约瑟夫的耳朵非震聋不可。
声音传至很远,能叫远处丛林里的野豹为之恐慌;空飞翔的秃鹫差点儿栽翅撞上树尖。
约瑟夫受不了,劝解无效。匪徒们更是慌乱。一个冲刺下来,约瑟夫劈倒5个匪徒。
这期间,也有2个士兵阵亡。
约瑟夫勒住缰绳,返身再次冲刺。二轮下来,砍杀了十几个匪徒。
“妈的!”马克咬牙切齿道,“这人太厉害了!”
约瑟夫纯骑兵出身,自然历害无比。杰克逊和他有一拼。那边,至少有十个匪徒成了侠盗的刀下亡魂。
他躲在树后,给短枪装填弹药。然后偷偷向约瑟夫侧面瞄准。
“啊!啊…”
约瑟夫身后的约翰敲看见他,吓得大叫起来。
偌大的嗓门直冲马克,高音贝尖叫声,直冲击他的七魂六魄,五官为之扭曲变形。
就象老鼠见到猫,绵羊遇上狮子,有种与生俱来的恐惧。
手腕一软,一个没拿住,火枪掉在地上。
话间,约瑟夫纵马奔向前方。三轮反复冲击,消灭了大半匪徒。遗憾的是,有3名黑人士兵阵亡,负伤者有个几名。
如果是正牌的骑兵部队,伤亡应该能更。
选拔的这些黑人士兵,会骑马,但没经过骑兵科目的训练和战斗。所以战斗力相对低下。
等回去,约瑟夫想了,他一定要组建自己的骑兵队。
那孩子有问题!所有的匪徒均想。包括黑人骑兵,都有这种困惑。
约瑟夫见识过约翰的魔变,所以并不吃惊。
差不多了,匪徒们经不起骑兵冲击,四散而逃。
一把火枪只能击发一次,一枪未必能打中一个人。等再装弹药时,骑兵能一刀削掉你的头颅。
匪徒们属乌合之众,没有作战军队的素养,溃败是必然。
另外,从战术的层面来讲,匪徒们太信赖火器的威势了。与骑兵做战,大部分时应选择用刀、枪等冷兵器。
否则,吃亏的是约瑟夫他们了。
约瑟夫吹了一声口哨。那边杰克逊等骑兵,冲上马路。
随即,约瑟夫睨了一眼紧后头,放下心来。
那姑娘不傻,听见讯号,赶紧向这边抽马狂奔。一刻不停地奔驰,向海湾方向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