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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阅中文网 > 我的召唤物可以学技能 > 第九章 生命抗性,血族起源

只以上的变异返魂尸围住,可就不一定能有刚才面包店那样的地利和运气了。



    何况,他还得防备被血祖盯上。



    “所以,必须从剧情人物那里得到帮助!”



    “剧情中男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医学博士,也就比普通人强壮了那么一点而已,倒是活了将近七八十岁的亚罕拉伯战斗力不俗,而且知道不少古代的秘密。”



    “还有昆兰,剧情中武力值第一,一直追杀血祖,如果有他帮忙,升级肯定是水到渠成……”



    陈勾陷入沉思,他在想怎么才能获取亚罕拉伯和昆兰的信任。



    起这两个人,就不得不谈到血族的起源了。



    5000年前,死海边有两个罪恶滔的城市索多玛和蛾摩拉,上帝派出三大使:阿兹瑞尔,加百列,米迦勒前往将之毁灭。



    在罪恶之城中,阿兹瑞尔被人类的罪恶和情感所引诱,堕落了,在完成任务后,它攻击米迦勒,喝下了使的银血,妄图取代上帝,在地上称王。



    但随即被赶来的其他使以光箭钉死在大地上,并被撕开成7块分散在各方。这些残块被大地掩埋,后来生出一些虫子,这就是血族的七大始祖。



    其中阿兹瑞尔的头部是它最罪恶的部分,在海水中漂流了很久,最后才生出第7始祖。



    也就是现在为祸纽约的血祖。



    正是由于这个起源,所以阳光与白银是血族的克星。



    血族七大始祖中,前面六个虽也曾在大地掀起灾祸,但最终都蛰伏隐藏起来,不为世人所知。



    只有第七始祖比其他6大始祖更年轻,也具有更大的野心-----想要统治整个世界,将大地变成血族的乐园。



    血祖的本体是一条红色的血虫,非常弱,但它拥有记忆,可以选择宿主寄生。



    所有被他寄生的人都会力量大增。



    而且他可以像更衣一样不断更换寄生的躯壳。



    亚罕拉伯是二战时期曾被关押在纳cui的犹太集中营,那时他就见过血祖,并与之战斗。



    他的妻子为血祖所杀,而他也曾将血祖族封印,直到几十年后的现在,又一次被人释放。



    简而言之,他是这个世界正宗的本土猎魔人。



    至于昆兰,生于古罗马时代,是由一个被血祖感染的孕妇所产下的混血,半人类半血族,血液为白血。



    罗马时代血祖寄生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只吸处女的血。



    后来一个疏忽,吸了一个怀有身孕的,而且没在生下来之前杀了胎儿,然后就有了昆兰。



    昆兰体内是没有血虫的,也不听血祖指挥,不过它体内流的的确是血族的白血。



    他曾是古罗马斗兽场的角斗士,后来血祖转化了他的妻子和养女,于是他便开启了持续两千年的复仇之旅,不死不休的追杀血祖。



    源于特殊的体质和经历,昆兰具有超强的战斗力和冷静的判断力。



    在原剧情中基本是所向披靡,没有败仗。



    甚至从某种程度而言,拥有半人族半血族血统的他更胜血祖一筹,他对紫外线的抵抗力比血祖强得多,也无惧白银。



    几乎没有任何弱点。



    只要能得到这两个饶帮助,陈勾在这个世界的行动将容易得多。



    关键就在于,怎么让他们与自己合作?



    想着想着,陈勾抓住了能勾连所有饶关键点。



    四个字渐渐在他脑海中浮现——陨落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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