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列又是一片黑。第四列,靠边上,能认出一小段。
叶孤鸿把它们写在纸上。
写出来的东西是断的:
“三年”
“十九 廿三 廿七”
“名”
“归”
剩下那一小段,他看了很久。
“这一行有六个字。”他说,“前两个是‘其人’。”
顾惊澜把那张纸拿过去。
其人。账上写“其人”两个字,是在登记一个人。登记的什么东西?
叶孤鸿的手指在那张纸上停了停。
“这不是钱的账。”他说。
“那是什么账?”
“是人。”
那天夜里,闻人默说了一句话。
“账房里养狗,是头一回听。”
三个人的目光都到了他那儿。
“看门的狗在门房,护院的狗在院里。”闻人默说,“郑家那条黄狗,睡在东厢门口。”
“它怎么会在账房里?”
他把手放在桌上。
“你们想想,那条狗为什么会在账房里?”
“因为有人把它带进去了。”顾惊澜说。
“对。”
“带它的那个人,它认得。”
“对。”
闻人默把手往里收了半寸。
“狗这个东西,不看脸,认味道。”
“它认味道,认到能让你摸它的脖子。”
“一个人的脖子被摸过以后,就会把脖子伸过去,等你再摸。”
“项圈上的扣是往外翘的,那就是说:有人从外面,把手伸到它脖子底下,一推,扣开了。”
他停了一下。
“狗没有叫。”
“狗不但没有叫,它还跟着那个人进了账房。”
“进去以后,它没有出来。”
屋里很静。
“它不出来,是因为那个人在里面。”闻人默说,“狗会等主人。”
顾惊澜把炭画的那四张刀口,又摆了一遍。
“杀人的刀不认人。”她说,“狗认人。”
“狗不叫,就说明四刀里面有一个人,不是外人。”
她把那四张画并到一起。
“加上左手刀。”
叶孤鸿抬起头。
“七家里,有谁是左手?”
顾惊澜没有立刻答。
她把手放在炭画上。
她记的是小时候的事。七家聚在一起,一共三次。她那时候只有八岁。第三次是在陈家桥,那一年下了大雪。院里生着火盆。大人们在竹棚底下议事,小孩在外头。郑家的当家的,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削竹。他削竹用的不是右手。
他削的时候,左手握竹,右手带刀?不是。他左手带刀。他削了半天,削出一只竹雀,给了一个小姑娘。
“郑家。”她说。
“郑家的谁?”
“郑允升。”
叶孤鸿问了下一句。
“他为什么用左手?”
顾惊澜把手收回来。
“因为他右手废了。”
“废?”
“断过。”顾惊澜说,“七家里传过这件事。”
她把话说得很慢。
“郑家的当家的,年轻时候去过北边一趟。那一年他从北边回来,右手是断的。”
“怎么断的?”
“不知道。”顾惊澜说,“有的说是摔的,有的说是被人打断的。”
“回来以后,他把手上的活都换到了左手。”
“写字、削竹、拿刀。”
她抬起头。
“七家聚过三次,我见了他三次。他每次都是用左手。”
“所以我们小时候都说:郑家的左手,是北边留下的。”
叶孤鸿把这一句在嘴里过了一遍。
“一个人用左手用二十年。”
“他的手,跟他的手是一样长的。”顾惊澜说。
左手的刀,是一个记号。一个用得久了、改不掉、藏不住的记号。一个人要装成别人杀人,最不该带的就是这种记号。他带了。
叶孤鸿把那张漆片拿在手里,翻过来又翻过去。
“那就是说,他不打算让人以为这是别人干的。”
“不。”顾惊澜说,“他打算让人以为这是金人干的。”
“可他留了左手。”
“留下了。”
叶孤鸿把漆片放在桌上。
一个人要让人相信一件事,就得做得干净。他把账烧了,把狗解开了,把门闩上了。只有一样他没有藏。他的左手。
“他不是忘了。”叶孤鸿说,“他是留着的。”
“留着做什么?”
叶孤鸿没有答。
老陶那边的话,是第二天带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