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带我来参加酒会。正巧,今日是我与纪少相识的百日,在这里我就献唱一曲,聊表心意,还望大家不要嫌弃。”
原来都百日了,纪磊抿了口红酒,心里为自己的疏忽感到懊恼。
林漪唱的是改变成爵士版的《红玫瑰》,算是最近相当流行的一个版本。
人人都知道林漪是个明星,却从来没人听过她唱歌。当然了,以花边占据各大版面,以美貌驻足娱乐圈的林漪,大概给大众的印象也不会是什么演技之类的。所以,宾客闻言倒是有点好奇,毕竟大庭广众之下,能在台上唱歌的必须得有两把刷子。
为了应景,林漪在鬓边簪了一朵新鲜的玫瑰,应和着她艳丽的红唇,风情万种。她穿着黑色开尾长裙,衣料贴身,曲线玲珑。而她轻轻摆起的水蛇腰,不盈一握,更是风姿绰约。
男客们看的口水直咽,王二少用手肘撞了撞纪磊的腰,对他挤眉弄眼,意思大概是说你小子可真是艳福不浅。
纪磊抿了口酒不置可否,瞬也不瞬地盯着台上。
林漪唱起歌来的声音沉稳浓郁,每个音节把握的恰到好处,曲子这样的改编很讨巧,使人大大忽略了技巧上的拿捏与平衡,更容易入情入景。
此时此刻,她娓娓道来,如同在台上温柔绽放的红玫瑰,烟波流转间,妩媚又妖娆。
“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时间美化那仅有的悸动,也磨平激动……”唱到这句的时候,她的眸光定定地锁住了台下的纪磊,专注地让人移不开眼。
纪磊抬眉,微笑着欣赏。
暧昧的气氛在两人之间流动,宾客的视线来回在二人之间游移,都是一副你懂得的模样。
直到一曲唱罢,林漪纤细的食指印在红唇之上,朝着纪磊的方向不偏不倚投去了一个飞吻,满堂喝彩,皆是向纪磊投去艳羡的目光。
林漪下台,一束灯光仍旧照着她,她亮眼得如同高高在上的女王,款款向他走来。
许是灯光太过耀眼,也也许是她美的太过婀娜,纪磊只觉得周遭的一切都成了背景,只有向他走来的人才是真实。
纪磊溃败在这样夺目的光环之下,放下了酒杯,向她迎了上去。
松松拦住林漪的腰,纪磊揽着她走到了场边,脱离开人群的瞩目,他笑的真诚又温和,“你怎么不告诉我今天是百日?”
“我以为你会记得的。”林漪斜睨了他一眼,说不上开心或是不开心,“红玫瑰好听吗?”
“嗯。”纪磊笑的越发灿烂,凑在她耳边,语气醉人,“那你想当我心头的朱砂痣,还是常伴左右的蚊子血?”
这个问题可谓是千古难题,林漪轻瞟过他,并不打算作答。
“嗯?”纪磊却是不依了,追根究底地拉住了她的手臂。
这样想知道答案,想必对他很重要了。林漪和他对视,心里却很明白,这个问题无论怎么回答都是不讨巧的。
良久,林漪绽开了一个笑花,反问道,“那你想当我的什么呢?”
“……”纪磊被问的一愣,倒还真答不上来。
“哎哟,你们杵在这儿干嘛呢?”王二少这次可没有带着女伴,他有些讨好地朝林漪笑笑,连二流子的脾性都收敛了不少。
纪磊有些烦他的不识趣,而且刚刚没给他答案,心里估摸着他是想自己来认识林漪了。
果不其然,王二少还没寒暄上两句,开门见山便道,“林大美人天香国色,不如你我交个朋友,互留个电话,以后出来玩玩,好吗?”
“呵……”林漪倒还真没碰到过这么直白的人。不过根据王二少的身家,能这样直截了当也不奇怪。
纪磊心烦意乱,不自觉紧了紧林漪的手。林漪却没有看他,另一只手挑起了王二少的下巴,趾高气昂地打量着他,“王二少,是想约我?”
从来没人敢对王二少这样,他愣了一下,下意识便点点头。
林漪上下打量他一眼,漫不经心地放下手,朝他笑的好看,“好呀,手机拿来。”
王二少简直像是听到了天籁,咧着嘴从裤袋里挖手机。
纪磊脸都黑了,当着他的面打情骂俏,勾三搭四,这是当他死了吗?
不由分说,他拉住林漪的手,也不管她作何反应,转身便想走。
到嘴的肥肉就要飞了,王二少一边拿着手机,一边着急慌忙地拉住纪磊,“纪少,可别这么小气,林美人是自愿和我认识的。”
“王二少,当着我的面问我的女人要联系方式,你难道就不觉得不妥吗?”
“嘁,上次那什么什么雪的我不就是当场带走了吗?这次也只不过是要了个手机罢了。”
“……”纪磊气结,甩开王二少的手。
两个人的纠纷开始引来旁人的目光,王二少倒也不会真的逼急了纪磊,他回复到松松散散没脸没皮的状态,两手一摊,无赖道,“莫不是纪少这次是真的认真了吧?”
这里的花花大少们大多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