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倩立马笑了起来,主动给林轩挑起菜来。
“来来来,别光吃小龙虾,尝尝我炖的土豆牛肉。”
“好好好,说实话,吃惯了你的饭,真要离开这儿,还有些不舍。”
“是吧!哈哈哈。”
两人说笑着吃完了一顿饭,为了对林轩的“深明大义”表示感谢,这顿饭的碗李倩都自己洗了。
随后林轩用自己的switch换来了他想要的那套汉服。
为什么是汉服,而不是其他衣服。
理由很简单。
首先从之前的现场来看,这群人穿着很简陋,至少以他现代人的目光来看,确实如此。
而他,作为一个“黑户”,如果想要穿着和他们相似的衣服来掩盖身份,那么毫无疑问,被揪出来的概率是极大的,甚至还会因为穿着不当,触发一些禁忌习俗。
所以,隐藏身份这种探索方式,根本行不通,不如个性鲜明一点,配上能够穿梭两界的能力,就算没实力也能唬住人。
换上汉服就是为了彰显他的不同。
首先,这一套汉服,单论色彩和布料,就吊打这群土著几条街,更别说它本身的美感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沉淀,注定无可挑剔。
其次,这身衣服帅啊,他本来就不丑,配上这身衣服,最起码第一印象就很好,别看他平时嘲讽别人颜狗,但谁不是颜狗?
他就不信那群异世界土著不是颜狗。
有了第一印象,再加衣服上的加成,没文化的会小心避让,以免招惹到了他,有文化的至少也能看人下菜碟,不会对他冒冒失失。
就算真遇到了头铁的憨憨,那他也能够直接穿回来,不至于有什么危险。
探索才是他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
其次便是确认那个精灵少女究竟让自己做了什么,导致他弄碎了她的项圈,并且有了相互感应。
毕竟是拿自己的血施展的魔法,这必须要慎重。
在电脑上敲下自己的异世界目标,林轩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穿上一身休闲装,用塑料袋提着金币离开了家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