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牧说:
“圆珠笔戳的。”
他停了一下。
“全册一百三十七页,”他说,“只有这一页背面有。”
“这说明什么。”
方牧说:
“说明写这一格的时候,笔尖把纸戳破了。”
他放下手。
“要戳破纸,”他说,“得用力。”
陈慎之站起来。
“审判长。”他说。
“你说。”
“用力写字的人很多。”他说,“一个墨点不能证明是后改的。”
“对。”方牧说。
陈慎之坐下。
方牧说:
“所以我方还有第三样。”
他把册子翻到那一页的下一页。
“审判长,”他说,“请您看这一页。”
书记员把纸举起来,对着灯。
纸是空白的。
可是对着光看,纸面上有东西。
压痕。
很浅的印子。
审判长凑近了看。
他说:
“这是什么。”
方牧说:
“是上一页写字的时候,压在下面留下的。”
他把册子转了一下角度。
“请您看这两个位置。”
审判长看了很久。
然后他抬起头。
“这不是‘9’。”他说。
法庭里安静得没有人呼吸。
方牧说:
“不是。”
审判长说:
“这是什么。”
方牧说:
“是一个‘x’。”
他停了一下。
“审判长,”他说,“这两本册子上,博尧用的记号只有两种。”
“哪两种。”
“‘达标’画圈,‘超差’画叉。”方牧说,“一百三十七天,一天不落。”
他抬起头。
“他从来不用数字打分。”
“这两本册子上,”他说,“四十四个‘9’,是从哪儿来的?”
陈慎之慢慢地站起来。
这一次他没有马上说话。
他看着那本册子。
看了大概五秒。
然后他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申请,”他说,“对这两处字迹进行司法鉴定。”
旁听席炸了。
何斌在最后一排,猛地抬起头。
文嫂坐在旁边,两只手攥着包。
方牧站在那儿。
他没有想到陈慎之会自己提出鉴定。
审判长说:
“申请人方,”他说,“你的意见。”
方牧说:
“我方同意。”
他停了一下。
“并且我方请求,”他说,“追加一项。”
“什么。”
方牧说:
“追加对全册一百三十七页的鉴定。”
他抬起头。
“不只这两处。”
他把册子放下。
“一页一页,全部鉴。”
陈慎之站在那儿。
过了三秒,他说:
“我方不持异议。”
审判长把材料合上。
“鉴定事项,”他说,“本庭准许。”
他抬起头。
“鉴定机构,从名册中摇号确定。”
“比对样本,”他说,“由各方提供。”
他看着方牧。
“申请人方,”他说,“李博尧的字,你们有样本吗。”
方牧说:
“有。”
“在哪儿。”
方牧停了一下。
他说:
“在他家里。”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旁听席最后一排。
文嫂坐在那儿。
她的手攥着那个包。
包里有一个本子。
她抄了八年的本子。
审判长说:
“样本由谁提供。”
方牧说:
“由沈文华女士提供。”
审判长点了点头。
“请她在三日之内,”他说,“向本庭提交。”
这时候,法庭后面那扇门开了。
所有人回过头。
两名法警走进来。
中间押着一个人。
囚服。
手铐。
头发剃得很短。
五十八岁,脸上有很深的法令纹。
他走得很慢。
经过旁听席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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