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吗。”
方牧说:
“三天前,我方申请调取。”
他抬起头。
“今天上午,”他说,“我方收到回复。”
审判长说:
“什么回复。”
方牧把一张纸递上去。
书记员接过来,念了一遍。
“上海临港数据中心,”书记员念,“关于贵院调取二〇一六年一至三月调度日志的函,现答复如下:”
“一,本机房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完成系统升级。”
“二,升级采用全量迁移方式。”
“三,迁移后,原日志按滚动覆盖策略,已不可恢复。”
书记员念完,抬起头。
“下面有一行小字。”他说。
审判长说:
“念。”
书记员念:
“本次升级公告,已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发布于本单位官网。”
法庭里安静了很久。
方牧站在那儿。
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从三月二十三日那天晚上,他就知道。
“审判长。”他说。
“你说。”
“我方请求,”他说,“把这份答复,记录在案。”
审判长点了点头。
“记录在案。”
陈慎之站在那儿。
他没有坐。
过了一会儿,他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注意到,”他说,“申请人方在录音中声称,说话人身份待核。”
他说的是“申请人方声称”。
每一个字都很客气。
“我方想请法庭注意,”他说,“那段录音里的另一个声音。”
他停了一下。
“脚步声。”
方牧抬起头。
陈慎之说:
“录音的第三十一秒到第三十七秒,”他说,“有一个人走出去。”
“听得出是皮鞋。”他说。
他转过身。
“我想问申请人一个问题。”他说,“车间里,允许穿皮鞋吗。”
旁听席第一排。
吴建国站起来了。
他今天穿的还是那件新衬衫。
他说:
“不允许。”
书记员立刻说:
“证人,请坐下。”
审判长敲了一下。
“肃静。”他说。
他看着吴建国。
“证人,”他说,“你有话要说,请通过申请人方提问。”
吴建国坐下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
方牧转过身。
“审判长。”他说,“我方申请,再次传唤证人吴建国。”
“理由。”
方牧说:
“他就录音中的背景音,有专业判断。”
审判长点了点头。
“准许。”
吴建国第二次坐上证人席。
这一次他没有摸麦克风。
他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
方牧说:
“吴师傅。”
“哎。”
“车间里,”他说,“穿什么鞋。”
吴建国说:
“劳保鞋。”
“为什么。”
“防砸。”他说,“鞋头有钢。”
他停了一下。
“还有防静电。”
“皮鞋呢。”
吴建国说:
“皮鞋不许进车间。”
“为什么。”
“两个原因。”他说,“第一,不防砸。第二,鞋底硬,走路有声音。”
方牧说:
“有声音。”
“有。”吴建国说,“劳保鞋是胶底,走路闷。皮鞋是硬底,走路脆。”
他抬起头。
“在车间里,”他说,“隔着两台机器,我都听得出来。”
方牧说:
“审判长,”他说,“我方申请当庭重放第三十一秒到第三十七秒。”
审判长说:
“准许。”
机器响了。
沙沙。
然后——
嗒。嗒。嗒。
六下。
很轻。
但是很清楚。
然后门响了。
法庭里没有人说话。
方牧说:
“吴师傅。”
“哎。”
“这六下,”他说,“是什么鞋。”
吴建国没有马上回答。
他闭了一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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