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枚精灵王钟爱的戒指,蕾琳无非是受到极高的待遇。
虽然蕾琳不是什么只注重看样貌的姑娘,但是在如此高水准的洗礼下,霍德华小姐不得不说精灵王的样貌真特么高水准。就那头成色极高铂金色,这种完美的堪比金属般的折射光泽度,蕾琳只有在炼金代表著作中见过描绘。
作为炼金狂热爱好分子的蕾琳,觊觎这么一头色泽是必然的。并且时不时还与之亲密接触,也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这种长及脚踝的长度简直是……唔就是那群人说的娘娘腔。
一个大男人头发比她最长的时候还长两倍,还喜欢那些所谓绚丽的珠宝以及华丽的衣服,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爱好真的好么!每次出门还要骑鹿!没错就是骑鹿!还是那种全身雪白雪白的大麋鹿!放着好好地白马拉车么!好吧,作为一名爱展现他风姿卓越的的精灵王,一国之主的伟大精灵从来都不会把自己给遮住的,即使有车,精灵王绝对是在车上站着!站着!
还要变换按照季节换衣服和配饰,从当初的震惊到现在麻痹,蕾琳觉得自己以前过的日子根本不叫日子,来自精灵王衣帽间的深深刺激。
蕾琳觉得自己要从对方身上找到一个平衡点,不就是后来拥有一片森林的皇家守林人,顶多就是林子大的装得下一个国家,有什么了不起。而且这林子不就是这群林子长得样子奇怪些,颜色偏深一些,还有些特产,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后来随着精灵王去树林巡视,蕾琳收回之前皇家守林人这一称谓,这片森林简直是吃了药啊!
长出来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尽管见多识广的霍德华小姐,还是震惊的嘴巴可以塞下苹果。如果她能化成人形的话,那蜘蛛手脚长度都是她的身高了,那嘴巴肚子什么的……比她当初买的昆虫图鉴还要清晰。
于是乎如果有人能看透霍德华小姐的本质,就可以看见蕾琳此刻是紧紧的扒在精灵王的手指头上,即使她现在不是人样,但仍不能阻挡她对这个世界生物忽略不计。
这片林子有着自己的名字被称为大密林,作为大密林的森林之王,即精灵王,对待他的子民是十分尽责并且尽心的。
作为见证精灵王多次搬家在搬家的蕾琳,觉得自己对方确实很尽心的在搬家。
听说隔壁那片地的精灵,对于这种举措所持有态度,倒没说什么,最多就是寄信一次比一次远。
那位精灵蕾琳倒是见过几次,是一个黑褐色头发的精灵,据说这两位精灵的关系交情十分不错。但是这两位精灵属性却十分不爱走动,据说数十年能见上一面都算得上是十分了得。
明明看起精灵们都是十分热爱热闹,而且动不动就隔三差五办几场聚会,也许是因为搬家越搬越远不好找并且一次比一次路途遥远吧。
作为一枚戒指,蕾琳觉得自己目前的日子算十分不错,每日能出来看看风景,不用担心三餐,抛去走不上四处这一点,蕾琳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不要隔三差五出去看看大密林特色产物,蕾琳会觉得自己更加开心。
也是得益于自己是枚戒指,蕾琳学习了精灵语,原本蕾琳觉得自己十分具有语言天赋。但是当蕾琳偶尔一次听到精灵王在读史典,第一次了解到语言的魅力,远胜于文字的魅力但是完全听不懂后,蕾琳觉得自己当初的基础几乎全作废。
当自己不再是以往正常作息时间后,时间对于蕾琳来说不再像当初那样,蕾琳是十分欣慰,如果她要是能用这样的时间去研究祖上所传的炼金典籍那必定是极好的,但是现在这番摸样,没手没脚。
不过每天看着这一颜色,霍德华小姐觉得也还是能弥补自己受伤脆弱的心灵。
但是好景不长,据说是北边的战役打响了,作为一国之主的王当然要出场。由于成为了戒指蕾琳自己已经模糊了时间的概念,所以蕾琳说的这个好景不长,已经是她成为戒指过去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为此长湖的镇长都换了好几代,所以蕾琳每次见面都十分感慨,这变化都十分大这一次和上一次感觉都不像同一个人。
由于战火的纷争,周围的几族互相结盟对抗来自北方的暗势力,精灵王也响应盟军的号召,加入该队伍响应号召。
作为精灵王最喜爱的戒指,霍德华小姐她上战场了。
这一份深深的厚爱,让蕾琳饱受摧残,当初蕾琳见到了脸大如盆的蜘蛛就该知道,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按照她以前的常识进行衡量和判断。
比如现在蕾琳看着精灵王拿着宝剑在与龙进行决斗,就是以前童话书说的骑士与恶龙斗争,拯救公主。但蕾琳看眼前这个,她觉得胜利的奖品不会是公主,而且这龙的体型与以往童话中说的差别,也许童话书说的还是有些依据,只不过流传的都是浓缩版本。
不过书中都没有描绘,龙的样子,只是说有些能够喷火,有些能够飞,但是面前这个又能飞又能喷火还无比巨大的龙还会说人话的这种,蕾琳表示书中绝对没有提及过。而面前这条龙它全部做到了,并且对方把握的语调比她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