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高二,成绩依然稳固在中等左右。对于很多同学来说,不读书不上课就算上课睡觉,成绩依然稳固不落,确实算是厉害。其实,人没有百分之百的天才,我虽然在学校不读书不上课,但回到家里,夜夜不落的挑灯夜读,也是下了长久的苦功夫。
不知道别的同学是怎样学习的,我自己,好像不用整天的时间花在学习上,也可以把高中学业做到游刃有余。
晚上我会花三个小时把数理化的习题做完,再多花一个小时把第二天的上课内容预习一遍。到了十二点事情基本做完,然后花半个小时背诵古诗和英语单词。十二点半准时睡觉。到了第二天早上,我不去上晨读课的。六点起床,半个小时把家里的事料理好,一个小时背诵昨晚半小时背诵单词和古诗。每次限制自己记住二十个单词,二十个单词要花三天六次将它们牢记。所以英语一门虽然课堂上没听什么语法知识,一百五十分的满分卷,一百分左右还可以稳拿。
课前我会温习十分钟,把晚上一个小时专研新知识的不懂,拿出来再研究一遍。实在不懂,就上课认真听一下,课堂四十五分钟,五分钟就基本上明白。剩余的四十分钟可以拿来专研别的科目,或者睡睡觉补补精力。
到了下午,通常会因为上午补了觉而精力充沛,第二节第三节课就可以逃课外出。三到四个多小时,全部是我的劳作时间。要捕鱼,要割猪草,要放牛。开春的时候,要耕田,要犁地,要撒灰。有时还要锄草,打农药,收割等等。
村里人总能看到我在农田里忙活的身影。他们一直不能明白学校是怎样给学生放假的,为什么书可以读,农活也能做呢。学校里的老师纵容这样吗,镇高中的校长,就是这样来重振学校风貌的吗?他们满腹疑问,但碍于我从小到大是个怪人,所以不会过来多问。他们只爱议论,带着猜测去议论。
虽然读到高二,相比小时候思维上对人类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依然是个独来独往的人。可以说是种习惯,或是情愿片面地去认为和肯定,一些大人就是世俗,就是缺乏善良。无论年岁增长的再高,也不会不愿意和他们打交道。我也不稀罕什么远亲不如近邻的情感。自己能靠自己,就不用巴结讨好,小帮小忙。我也不需要对人诉说衷肠,博同情。平常生活已经够累,干嘛还要费力气说一大堆废话。就算往后死了,没人埋,也就自己随便死在哪个山头。死都死了,想什么死后没人埋的事呢,都是虚妄的。我在那个年纪,就是那般让自己孤傲、倔强、不可一世地想着、活着。无论是在学校还是村上,不曾有过一个朋友(出门在外就另当别论)。我在很长时间里不屑于有朋友,罗峰在我的生命中是另一种存在、有特殊而不可取代的地位。这种感情和地位,不是朋友可以做到的。
那么,我认为这般好好地活着挺满足。果真有心思,也有老牛啊,胖猪猪啊,聊以解表。牠们在我讲诉的动情的时候,会发出点声音来附和,互动一样有。
只是淡如白云的生活,不招谁惹谁,偏偏有人要迫切地参与进来。
高二下学期,学校转来一位刚大学毕业的实习女老师,二十三岁,教数学,长的白净秀丽,身材婀娜弱柳。一身素净温婉的打扮,讲着一口动听细腻的标准普通话,里里外外气质优雅,笑容异常亲切甜美。
她是来自城市里的女孩。似乎城市里的女孩和乡下的女孩从皮肤上一眼就可以区分开来。城市里的女孩子在我那时候总以为皮肤都是吹弹可破白皙如纸的,远远看上去像朵开在池塘里清丽高贵的荷花;乡下的女孩,皮肤总是黑黑的像牛大便,就算稍微有点白,也摆脱不了那种乡土气味。整体与荷花相比,只能算是南瓜花了(这样的观点是特指那个时候的农村女孩,现在的自然迥然不同啦)。
这位城里女孩从天而降,一时间让学校的学生和老师为之癫狂骚动。学生里含蓄惯了的,也忍不住大胆起来,猥琐地跑到老师办公室去偷瞄她。瞄到一眼后,就转回教室和一帮男生聚拢在一起津津有味地谈论她如何仙姿玉色。老师里则不用猜,就属班主任最为积极。平常只要往那老师办公室走过,就能看见他提着个鸭公嗓子发出洋不洋土不土的普通话和人家玩笑逗乐。一大把年纪,总是附和着人家女老师让自己发出天真无邪般的笑声,是个人听到都要恶心的上吐下泻。不知道这出尘不染的女老师是怎样克服心理上的障碍,做到笑脸相迎,还半分不露违和的样子。
接下来,又一个轰炸的性的消息,让班上青春期荷尔蒙旺盛的同学为之发癫沸腾。那就是女老师将任我们班的数学老师。从此他们就能够每天都如此近距离地欣赏到女老师的美丽和动听般的天籁,不用再跑来跑去嫌累。因为同学谈论的多,我难免在心中猜测,能任教到我们班上来,班主任应该在后面出谋划策小心思用的不少吧。我是深知他暗地里的工作最拿手!
女老师姓周,名栀冬,是个拗口但于我们来说时髦新鲜的名字。她初次站在课堂上讲课时,看的出来有些紧张带羞。过上几天后,慢慢习惯,就会和同学们聊聊天,讲点笑话调和气氛。笑话没兴趣,要是讲到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