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激动了啊啊啊啊!!”
……
然后希尔和伊莎贝拉也关注了。程忆玫只要一发出来,他们随即就转发,访问量渐渐多了起来。转折点在安德烈关注了那个账号之后。
安德烈转发了他们的mini audiobook,他家老爷子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也转发了。传媒大亨的影响力自然无与伦比,结果程忆玫的账号就炸了。
不过很多评论都说背景音乐更好听,要求放音乐链接。程忆玫顿时有一种“我好高兴”和“我好悲催”的相爱相杀矛盾感。
实际上朗读一本有声书并不简单,比如声音必须保持稳定,如果出现较大的变化会显得非常突兀,听起来过于不专业。因为设备简陋,无法通过音量控制键调整音量大小,所以程忆玫在录制时必须全神贯注、心绪平静。还要注意音频、音调、间隔以及发音的一致性,那样能够提升读者的听觉体验。
不过看到那么多人夸翟晋同的作曲,比听到有人表扬她更高兴。
facebook上的粉丝逐渐多起来,程忆玫减少有声书的录制,转而录制翟晋同的创作。把一整首曲子录下来,然后放到网上。
清新舒缓的曲调,初听并不觉得有多惊艳,可随着节奏的推进,宛如一股温暖的气流、一阵干爽的清风,悄无声息地划过心头,萦绕不绝。
很快,翟晋同有了一些粉丝。有音乐制作人抛出橄榄枝,表示愿意与他合作,但被他婉言拒绝。他的初衷和程忆玫相同,创作乐曲只是打发生活中的无聊光阴。
翟晋同之前给乐曲写过歌词,两人选了一首录好后发到网上。没有经过任何专业的俢音,真实而纯粹。几天后,某个音乐台的人找到程忆玫,要买他们的歌。
程忆玫断然拒绝,让莹莹很惋惜:“那个音乐台很在法国很有名,点播量超高的。”
“我和同同录歌并不是为了商业利益。再说,就算要卖歌,那也得等我把发法国的版权法律弄熟了再说。”程忆玫扬了扬手里的大部头。
实际上,在翟晋同住院时她就开始自学法语。她也想过,对翟晋同来说,音乐这条路何尝不是另一种突破。如果将来真的要做这个选择,她必须有足够的准备去应对。
粉丝一向三分钟热度,谁知道社交网络上的那些人今天过了明天还会不会再喜欢翟晋同的歌,所以她不想过早进入商业化的程序。
一旦涉及到金钱利益,不光人身自由,思想自由都会遭到绑架。至少目前,程忆玫希望翟晋同能够随心所欲地创作自己的音乐,不用受任何束缚。
程忆玫放下手里的法律书,揉了揉眼睛。以前只知道中国的法律体系不成熟,比较之后才发现这个不成熟的程度到底有多大。
法国法律中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都借鉴于《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国也加入了这个公约,但国内的著作权保护跟闹着玩似的。
2009年9月15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打击网络非法下载行为的新法案版本。该法案致力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向非法下载用户发出通知。同时明确只有司法部门才能下令切断互联网连接,及其他制裁、处罚的权利。
不过法国打击网络非法下载行为新法案的出台,也是一波三折。在通过之前,有不少反对之声,经过了一改再改。2009年4月9日,法国国民议会审议该法案的第一版本,但没有获得通过。此后,在法国总统萨科齐的坚持下,法国国民议会于当年9月15日再次就此法案重新进行了投票,多数议员参与了投票,最终获得了通过。
这个法案被称为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严厉的互联网法案”。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对经常下载、上传盗版共享文件用户的行为,授权法官可以及时判定,是否切断其互联网,可由一个法官宣布一条简单的命令来决定并施行,从程序上避免了法院裁决中出现的“排队、拥挤”状况”。
法国成立了管理在网络上传播作品及保护知识产权的最高权力机构--网络作品传播与权利保护高级公署,惩罚制度相当严厉。
如果用户非法在互联网上下载作品,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对其进行初次警告;如果再犯,则采用挂号信的形式寄出警告信;第3次再犯,法官可处以最多长达1年的断网惩罚。同时也规定了罚款数额为1500欧元,对屡犯者,罚款数额将加倍。对严重的盗版侵权行为,会处以高达30万欧元的罚款,并判处3年□□。
被惩罚者可能会上诉。上诉期间,惩罚措施暂停施行,即在发生争议时,网民依旧可以保持他的网络连接。法官要求用户保证他们互联网连接的安全。如果在收到警告信后,用户依旧没有充分地保护其网络连接,将因“疏忽”受到法官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罚款金额将上升至3750欧元,并且用户的网络连接将被暂停1个月。被断网的用户在网络被暂停期间不能向另一个网络供应商要求提供服务,如果不遵守这项规定,将再次被处以3750欧元的罚款。
程忆玫已经很久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