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醒来吧。”
君少卿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人。
他并不是先皇的亲子,他只是冷宫妃子和侍卫私通的产物,在遇见先皇之前,连名字都没有的杂种,在冷宫听着生母的疯言疯语,受尽太监宫女欺辱,甚至连饭都吃不上。
终于,六岁那年,饿的实在受不了的他无意间闯进了御花园,被先皇所救,甚至将他抱给了不能生育的淑妃。
那是个温柔善良的女人,给了他前所未有的温暖,也使得那个普天之下最尊贵的男人向他伸出手时,他毫不犹豫的便接受了。
按照帝王的心意,成为明面上最受宠的皇子,暗地里被打磨成最锋利的刀,接手天鉴,直到那个强大的男人死去,替他继续守护大乾的万里山河。
本想着辅佐君御做个守成之君,却没想到,君御那个蠢货居然违抗那个男人的遗愿,将他流放。
只能提前开始计划,先将天命之子掌控在手中。
在他看来,天命之子并不是什么威胁,但还是按照那个男人的意愿那样做了。
第一次见到白宵的时候,他完全不能相信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命之子,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像只白兔子一样。
几乎没有悬念的,傻兔子落入了千珏的陷阱,和他再次相遇,顺手把傻兔子绑在了身边。
怎么说呢?他从来没有遇见过像白宵这样的人,对什么都好奇的样子,温软纯善,毫不设防。
这些东西或许是很多寻常人都具备的品质,但在白宵的身上,便显得突兀了。
他是知道的,白宵在一定程度上,能感知到别人的未来,这是天命之子与生俱来的天赋,无需任何借助外力。
人性永远是复杂的,亲眼看着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死去,明明可以救,却因为不能违背天命而必须冷眼旁观他人的死亡,会觉得是自己害死别人的吧?
那种负罪感,足以生生把人逼疯。
但白宵没有,除了有些疏离之外,几乎看不见任何负面的情绪,即使有些厌世的表现,却仍然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没有被世界染黑。
看上去那么弱的人,居然意外的有担当,他不得不承认,看着白宵为了千珏宁愿留在他身边帮他的时候,他是有些嫉妒的。
本来只是想通过一场场好戏来让白宵信任他的,却渐渐的被他吸引,甚至愿意和他一起进入疫病区。
他喜欢看他像小动物一样吃东西的样子,喜欢看他静静的睡过去的样子,喜欢看他好奇的看着世界的样子,喜欢看他......
那么多的喜欢堆起来,就变成了他喜欢白宵。
像他这样一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大概就像是虫子一样,喜欢朝着光亮的方向吧?
白宵就是他的那一束光,洒进他的世界,虽然温暖,却并不刺眼。
所以,君少卿轻轻的吻在白宵的指尖,宵儿,等我处理完安王和宁王,安排好皇位的接班人,我就像你说的那样和你去游历天下,等老了,我们就找个像凤鸣谷那样好看的地方住下来。
想起白宵和他说起凤鸣谷时安心温暖的表情,君少卿脸上的表情更加温柔了起来。
他就这样坐在白宵的床边,夕阳洒在他柔情似水的脸上,天渐渐的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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