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这锭金子送你换一身衣物,一个女孩家别穿的那么的......向前走50里便能到齐州县了。” 叶笙捏紧金子默而不语,就这么看着远方,久久难以回神.......
“齐州县,哈哈哈,姐姐我终于找到你了!!!”
某叶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满脸花乱的盯着齐州县这三个大字看,疯疯癫癫的模样引来了许多路人的围观。
“哼,死人,臭人,姐姐还不是到了齐州县了,怎么着咬我啊!!!”
叶笙一边自言自语的骂着东方不败一边进了齐州县,为何叶笙会如此狼狈呢?此事还要从东方不败给的那锭金子说起,东方不败告诉叶笙要走50里才到齐州县,然而作为一个现代人叶笙根本不知道50里到底有多远,走啊走啊走啊走,走了整整一天都没看见啥齐州县,在路上巧遇到了一个满身是血的公子,那公子好像被什么人追杀来着,好心的叶笙救了昏迷的公子,谁知道那公子赖上她了非叫叶笙带他去看大夫,没办法之下叶笙只好扶着那公子去了个叫哈子浦沿县的地方看病,看病就算了还该叶笙付钱,而叶笙身上除了东方不败给的那个金子之外就没东西了所以只要用金子付钱了,才刚一拿出金子那个公子就慌忙的把金子抢过去了,还记得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叶笙愤怒的指着公子
“你干嘛?我救了你你还抢我钱!”
那公子捂着叶笙的嘴
“笨蛋,你知不知道你拿出的是什么?你知不知道如果被人看见这锭金子你就会有生命危险,不想死就闭嘴跟我走。”
然后那公子就把叶笙带去了一个钱庄把那锭金子换成了银票和碎银子,并且告诉叶笙钱财不可外露然后就走了,公子走后叶笙就被几个那刀的汉子抢劫了,那几个汉子一直在追她叫她交出银子,而叶笙一直在跑,然后叶笙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跑到了哪里就这么迷路了,又累又饿的就这么又走了两天居然走到了齐州县,进了齐州县,逮着一个路人问了下这里最好的客栈是什么地方就直奔第一大客栈悦来客栈去了。
悦来客栈不愧是第一大客栈,装修漂亮典雅就不说了,连个小厮的素质都是无比的高,尽管看叶笙如此的狼狈也没把叶笙赶出去,反而客客气气的把叶笙请了进去,心情很好的打赏给了这个小厮三两银子丝毫不在意小厮那惊讶的目光就对小厮吩咐了
“帮我买一套衣物,开一间最好的上房,还有这里有什么招牌菜尽管上来,不会少你钱的。”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就好。”
得到了那么多赏钱的小厮乐的笑眯了眼,对叶笙的态度又热情了许多,这年头的有钱人真奇怪都喜欢装穷人吗?哎,管他呢,要是有钱人都和这位大爷一样大方那就好了。
叶笙自是感觉到了小厮语气中带上的讨好之意,但只是淡然一笑,不对小厮的细微变化多做评论,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都有一个定律,那就是有钱你就是大爷,叶笙给的三两银子够那小厮一家老小吃好久了你说小厮能不开心吗。
这是一个架空的时代,国名是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风元国,当代皇帝名为元勒之,这里的金钱换算是一两金子=一百两银子,一两银子=一千铜板,一个铜板能买一个包子,意思就是说一个铜板等于现代的5角钱,一两银子等于500元,一两金子=50000,而东方不败给叶笙的是10两金子,那就是50万元,现在的叶笙那可是个小土豪了,虽然并不知道东方不败叫什么是何身份,但是叶笙知道东方不败来头一定不简单,武功高强不说还那么多金,最重要的是居然那么大方,让叶笙立马从草根变成了土豪。
出神的那么一会菜就上齐了,叶笙毫无吃相的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左手抓一个右手捏一个的猛往嘴里塞连筷子君都被她抛弃了。
美滋滋的吃着美食却听隔壁桌有一男一女在谈论自己。
“小林子,你看那个人,真是好生奇怪哦。”
“是啊,我从未见过这等怪人,明明那么富有却穿的那么破烂,连吃相也如此的不雅。”
叶笙努力的和食物做着斗争不去搭理那两人,但是心里却猛翻着白眼骂着那个叫小林子的男子。
“卧槽的,姐姐吃相雅不雅关你屁事啊,有种你被饿了那么久后看见食物还不狼吞虎咽啊,一个男人家家的取那么太监的名字就算了吧,你还和女人家一样爱多管闲事,你以为你是我谁啊管那么多干嘛啊!!!”
当然了这些话叶笙只是想想罢了,她可不敢说出来啊,她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可不能得罪了这里的土著啊。就在这yy的那会时间对面那桌男女就把自己的食物端到了叶笙的桌子上放下,那个被称为小林子的少年对叶笙礼貌的作了一揖(本以为这个字读ji没想到这个字读yi,一声) “这位兄台,在下乃华山派林平之,这位是我师姐岳灵珊,不知我们可否交个朋友同桌共饮?”
叶笙鄙视的看着个自己第一印象很差的林平之,忍不住大大的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我能说不吗?你东西都端来了,想坐就坐呗说那些客套话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