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那感觉甜甜的,有时是怅然若失的,但却可以给自己带来愉悦感。爱上一个人需要很多因素,有时需要放弃自我,是两个人的事。可是迷恋上一个人,只需一眼就够了,完全无关思想,是身不由己的、奋不顾身的。
晓雨在见到梁永新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无可救药的沦陷了。
梁永新35岁,单身,开了一家不算大的公司,他是孙琳琳聊了半年的网友,像哥哥一样解答着琳琳所有的困惑,琳琳对他心存尊敬,所以一直未敢约见。
北方的六月正值初夏季节,城市里处处生机盎然,晴朗的天气带给了人们好心情,桃红柳绿,温热的空气似乎在挑逗人们的热情,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琳琳最近百无聊赖,忍了半年的好奇心终于爆发了,鼓足了勇气约见梁永新,他爽快的答应了,约定周末请她们吃饭。
很快,周末到了,晓雨像每次一样心不甘情不愿的被琳琳拉着去,琳琳精心打扮了一番,画了淡妆,特意去美发店吹了头发,上半身穿着一件紧身的红色无袖t恤,下半身穿着一条牛仔短裤,脚上踩着一双超厚底凉鞋。晓雨对琳琳的着装品味一直不敢苟同,晓雨觉得琳琳的穿着太辣,太直接,缺少味道,不过这也符合琳琳的个性。由于晓雨兴致缺缺,所以就随便套了条米色的棉质背心式长裙,腿上穿了一双白色运动鞋,头发随意的用手拢了几下绑了个马尾,脸上没化任何妆。
一路上,两个人猜测着梁永新会长成什么样。琳琳带着敬意地说:“我觉得他应该很儒雅,带着副眼镜,说话慢悠悠的。”晓雨在旁边故意泼她冷水:“不好意思,提醒一下,他是做生意的,说话肯定油腔滑调,满嘴里跑火车,而且没什么文化,至于长相嘛,估计要么是肥头大耳,要么是一脸奸相,还有可能是个秃顶呢!”琳琳笑着打了晓雨一下,说:“肯定不能像你说的那样,我相信我的直觉!”晓雨揶揄着问:“噢,原来咱们这次是来相亲啊!早说嘛!”琳琳赶快解释说:“他比咱们大十几岁呢,我怎么可能喜欢他!我只是觉得他是个特别有深度的人,对我很有帮助,我都已经认他当哥了!一会儿见了面,你就叫他‘新哥’就行了。”晓雨撇了撇嘴道:“至于‘新哥’‘旧哥’的我可不感兴趣,一会儿我还是老规矩,多吃饭,少说话。”琳琳推了一把晓雨道:“每次就知道吃,撑死你!!”
这家餐厅主营粤菜,环境清幽,特别适合聊天。梁永新带着一个朋友先到,在门口等着她们。见到她们,梁永新带着她们进入了预定好的二楼的一个包间。刚坐下,梁永新就笑着对琳琳说:“让我猜猜,你一定是琳琳,这位一定就是你常说的丁晓雨,没错吧?”琳琳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梁永新一看猜对了,哈哈笑道:“从你们的风格上猜的,噢,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朋友宋威。”宋威向琳琳和晓雨眨了眨眼,自嘲道:“两个小妹妹不会嫌我们太老吧?”琳琳忙说:“不会呀,我觉得可以和你们学到很多东西呢。”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气氛却很融洽,很快,几个人天南海北,一见如故。
刚见到梁永新时,晓雨就后悔今天自己的草率妆扮。目测他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略瘦,剑眉星目,目光如炬,一身质地很好的黑色西装显得他是那么的气宇轩昂,他的笑容是具有侵略性的,丝毫看不出已经三十五岁了,当晓雨第一次与他目光相接时就沉醉了。在晓雨眼中,他简直算是博古通今,很多看似深奥的道理,经他一解说,就变得简单易懂,无论琳琳抛出多么幼稚无聊的话题,他都能把话题扩展延伸,晓雨的生活中还从没出现过这么优秀的男人,这是她第一次崇拜别人。他就像晓雨迷惘生活中突然出现的灯塔,吸引着她向他靠近,他就是她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晓雨决定全力以赴,就算最后粉身碎骨,她绝不后悔!
为了赢得梁永新的好感,一整顿饭的时间,晓雨都巧笑倩兮、妙语如珠,以前书看的多而杂,这时正好派上了用处,她不同寻常的表现连琳琳都啧啧称奇,简直和平时判若两人。从梁永新看着自己越来越热烈的眼神中,晓雨知道他对自己感兴趣了。其实就算晓雨不这么做,梁永新也已经被她吸引了。在刚见到晓雨时,梁永新就觉得晓雨的妆扮清新自然,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姿,眼角眉梢仿佛都在诉说着什么,吸引着他想要去了解、去倾听,谈吐间晓雨的知识量让他感到惊奇,很少有女孩子能把闲聊变得这么有内容、有趣,与晓雨相处,他觉得放松、身心愉悦,不像他身边的其他女人,让他觉得世故而做作,这也是他至今未婚的原因。
吃完饭后,意犹未尽的几个人去到梁永新家玩扑克。他的家处在闹市区,四室两厅的格局,父亲已去逝,母亲和他同住,离婚的姐姐也和他们住在一起。母亲和姐姐见来了客人,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就各自回房间,把客厅让给了他们。几个人坐在沙发上玩“锄大地”,赢的人往输的人脸上画王八,气氛热烈。晓雨手气好,第一局就赢了,输的人是梁永新,当晓雨往他脸上画时,他的眼睛紧盯着晓雨的眼睛,眼神似乎能穿透晓雨的内心,晓雨被他看的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