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味道。
上一次吻人类的女人,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乔森记不清,大概是一百年前,两百年前,或者更久。
其实那天救她为她净化血液的时候,乔森就觉得熟悉了。这个叫赵小栀的女人,和几百年前让他成为不死之身的女人,莫名重合。
那是很久远的故事了。乔森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硝烟平息后废弃的古堡间摸索稀世玩物。
他在这方面很有建树,可能是天赋使然,总能第一时间感知到珍宝所在。哪怕是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土地,经由他的探索,也没准儿能摸出金矿来。
那一天,乔森在古堡的地下室里发现了少女暮笙。
很难说那种感觉是如何产生的,如果非要给它定义,只能说是一见钟情。
有句俗语说,一见钟情难为久。
乔森也这么觉得。更何况暮笙是被人锁在笼子里,巨大的蜘蛛网牵拉密布在圆形的生了锈的铁条子上。
铁条子的中央竖了一块烙刻的铁碑,上面写着她的名字“暮笙”。
灰色的视野内,独独有颜色的是暮笙身上那件衣服。
鲜红耀眼,花纹繁复,绣工精巧。是东方的风格。
暮笙就像是一个被囚禁的异国公主,陷入了无止境的沉睡。
说起来是很俗套的往事,偏偏那个时候乔森就和沉睡的少女相爱了。
后来自然是一路不顺。暮笙是吸血鬼头目的禁脔,温暖的身体被植入最冷血的蛊,是一辈子不可能有自由的。
乔森对暮笙本就没有爱到昏天黑地死去活来的地步,可乔森看不惯阴狠的老男人对一个女人使坏。于是就救了她。
因为暮笙也说救她的方法很简单,只要两个人交换血液就好。
多新奇,交换血液。
蛊毒从暮笙的体内转移到乔森体内。
暮笙获得了自由,永远地离开了古堡,隐藏了气味,去了谁都找不到的地方。
连乔森都找不到的地方。
乔森想着,她大概是死了。一边日夜忍受着蛊毒折磨,一边这么想着。
所幸他有一技之长。吸血鬼的头目也对女人失去了兴趣,突然专注于和人类的较量之中。书上说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而吸血鬼连生物都算不上。吸血鬼头目大概是想证明书上的道理有多么荒唐,他集合了大片能人,将他们收入麾下。
其中也包括乔森。
乔森是心甘情愿的,他想长生不老,永远停留在那个年纪的那个模样。
至于那个叫暮笙的女人,她和她的心机一样,去了世上最深的角落。乔森没想过要找她,只是接受任务的时候,自告奋勇接受了东方的任务。
刚刚的一吻,乔森是想要渡气给赵小栀。
别问这么变态的渡气方法是谁教的,人类不都是如此么?吸血鬼头目废除了人类的许多习惯,唯独这一条是完整保留的。
能占便宜当然要尽可能占。
乔森的气息也开始不稳,体内凝滞的血液开始缓慢流动起来,冰冷的气流在体内飞速流窜。
赵小栀悠悠醒转,眼睛瞪地老大,伸手一巴掌拍在他的脸上。
一下不行,再来一下!
啪啪啪!
呼……
乔森阴测测地离开她的唇。
赵小栀庆幸的同时,又发现了一丢丢不妙。
说起来,她刚刚打的是……吸血鬼、
“哟喂,内个大爷啊,您痒吗,刚瞧您脸上三四只蚊子呢,得亏我手快,不然这美美的俊脸哟,长包就不美了哦!”赵小栀边说着,边颤巍巍摸摸他的脸,不怕死的气质已经深入骨髓。
因她指尖冰凉,摸在脸上还算舒服,乔森没有甩开她的手,只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你到底是谁?”
赵小栀的手僵了僵,正欲放下来,又被乔森猛地握住贴到脸上。
赵小栀的嘴角抽了抽,憋了半天道:“我啊,我就是个女人啊,丑爆的一女人,而且还得了狂犬病乙肝病甲肝病丙肝病肺结核艾滋病……咳咳咳咳……总之一般人都会离我远点就是了。”
言下之意是,德古拉先生,您有多远走多远吧。
“呵。”乔森叹了口气,忽地伸手摸摸她的脑袋,使劲儿揉了揉,直到她乱糟糟的头发彻底乱成杂草才停下,“你又忘了,我是吸血鬼,病毒什么的,我不怕。”
“……”赵小栀哑了。
惊呆地瞧着他,心底有冉冉升起一股子怯意。
这么说,吸血鬼先生是想把她怎么地就能怎么地了。
那还不如让她跟着林泽绅混啊!
得赶紧的,赶紧进行交易。在得知世上还真有如此可怕的生物之后,赵小栀现在满心想的都是林泽绅,跟着林泽绅起码还能过一段正常人的生活,至少是肯定不必睡棺材的。
“事不宜迟,我们把林泽绅约出来交易吧。”赵小栀提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