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的一个星期,谢润颜几乎每天都要跑到我家来“骚扰”我,换言之不过想要多来几次那样的偶遇。
但无恙每天几乎是看不到人的;但我每天也几乎是不会待在家里的。我们俩人能够碰到的次数屈指可数,在屈指可数的次数里谢润颜一直锲而不舍的穿插在其中。
直到我在苏黎世艺术研究中心门口的那家咖啡馆兼职,就能每天在傍晚七点钟左右,看到他走出研究室进来买一罐咖啡和三明治。
无恙的导师是研究中心的院长,是个美国人。听爱丽丝说他的导师很欣赏无恙,希望能够把他带到美国去深造。
我写着论文,多次表示对于爱丽丝每天的抱怨和八卦表示拒绝收听,但她依旧自顾自说的念叨,慢慢的我就适应了。其实,人是很坚强的一种生物,不管环境如何变化,他们总是在一段时间后能够完全适应过来。
那日下雨,咖啡店里渐渐清冷下来。我从书包里抽出专业书开始读,读到正奢靡之际,门铃叮咚一声就响了,我连忙收好书,用德语说了一声欢迎光临。抬起头便看见无恙收了一把伞走进来。
他身上有些打湿了,栗色毛衣看上去还是很暖和的样子,发梢沾了些水珠,他走到前台,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摇头,翻开菜单看了一小会儿,考虑道:“一个羊角面包,一杯热牛奶。”
我瞧了瞧四周,凑过去低声告诉他:“今天的羊角面包不新鲜了,价格还特别不人道,换成菠萝面包吧,刚才出箱的。”
他嘴角咧开一笑,小小的酒窝教人看了好心生欢愉。
“好。”
无恙今天来得晚,他坐在最里边的位置,打开电脑挂上耳塞在认真浏览着文件,我把食物给他端过去,他取下耳机,朝我和善温软的微笑,电脑蓝色的光打在他脸上,柔软的细毛也能看得到。
等到他吃完饭,我们店也要关门了。我看了看手表,准备收拾东西回家,无恙正拿着伞站在门口,朝我招手:“安柿,我们一起走吧?”
我脸红心跳的点头。雨水滴滴答答的落在伞上,鞋上满是水渍,但今天的脚步格外轻快。
我满怀着雀跃的小心思,背着书包低头走,全身的专注力都放在了我们一致的步伐上。不经意间瞟到他另一半肩膀基本上都打湿掉了,发梢也染了些微的润意。而我这边,安然无恙。
我想我就是从那一刻喜欢上了他。这个男孩儿,绅士而温暖。
之后的一个月,无恙也每天来这儿吃饭,然后我们一起回家。一路上走得很慢,像是刻意错过公交车似的,苏黎世的夜风轻柔,街道阒静。梧桐叶落满地,我们踏着叶子一前一后的走着,无恙的脚步声很轻,也很沉稳,每一步都走得踏实,就像是一颗笨重的皮球落到地板上,圆润的充实感在心底一点一点发散开来。
有时我想,如果可以一辈子这样走下去,该有多好。
然而我的一切情感并没有抒发口,倏然而落的是我尽力想要隐藏的悲哀。其实人这种复杂的生物,因为经常受到情绪左右,会做出很多的指令性动作。幼时波动很大,敢哭敢笑,毫无顾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渐渐学会隐藏自己,内心的不安和愤怒,但这种情绪不会消失,它始终存在,指引着每个人在现实中步步走下去。
谢润颜成功要到了无恙的电话,但每次联系他时他都说忙。
坐在我打工的咖啡店里,她一手托着脸颊,一手搅拌着卡布奇诺,一脸的落寞。她说:“他拒绝人的方式真挺直接。我知道他对我没兴趣,但还是忍不住凑上去,你说,如果我一直这样坚持不懈,他会不会有一天就对我动心了?”
我早就知道劝阻她已然无用,并不想多说什么。此刻爱丽丝的电话打来,我忙着给顾客做蛋糕,开了免提,爱丽丝炸了的尖叫声在空旷的咖啡厅里格外刺耳:“grace!你什么时候和young在一起的!omg!我的上帝,看你俩照片上那亲热劲儿……”
“叮”的一声,银匙碰在瓷器上清脆的声音。我抬起头看谢润颜,她亦回望我,目光突然变了一种意味。她嘴角挑起一抹嘲讽的笑,指尖却紧握在手心,亮晶晶的指甲尖锐,让我看了都疼。
此刻所有的解释不过都是一场无用功,爱情面前谁都没错。对于她,我并不感到愧疚或是丢脸,哪怕谢润颜认为她在我这儿积累的一些些友谊会随着所谓的恋情曝光而烟消云散。对于她的质问,或是嫉恨,我都无所谓。
只是有点儿可惜,可惜她的离去。可惜我的失去。
“照片”不过是那次雨后同撑一把伞的微妙距离。照片上只看得到背影和雨后的苏黎世夜景。拍照的人技术很好,光晕打得很足,女孩儿小鸟依人,男孩儿高大帅气。俩人的背影看上去如此和谐,有些白头到老的意味。
我冷静地关掉手机,发给爱丽丝:“别让你们男神蒙受冤屈了,都是误会。”
爱丽丝在那一头骂骂咧咧:“宝贝儿!你有没有搞错!因为这个事儿我们学院的姑娘们都要炸疯了!you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