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刘珊的纸质请柬后没多久,被出版成实体书的《当归》的样板与纪念版从明德邮寄来。
里面还有一个银 行 卡和一封信。
书的封面是韩 正 磊选的。冬天那种似冻非冻的灰蒙湖面与一色的远天相接。一根洁白的羽毛从远处飘来。右上角的地方竖着用黑体行书写就“当归”二字,“归”的左下角小字写着“不才人”。
“不才人”是她被要求手写的。“当归”二字却是实打实是出自韩 正 磊 之手。呵,瑞珑可是韩老大字体修炼的见证人!他从高中开始练字。课余时间他练字时瑞珑就在旁啧嘴:“要是以后你能靠写字养活自己了你就给小弟我说一声。我就把你这些拿去卖钱……”他练字的纸扔得到处都是。除了他自己的地方之外,瑞珑的课桌上面有,抽屉里有,甚至是书包里都有。后来,瑞珑清理旧书本时把那些值钱的纸张扔了个干净。
孙祐宁回部队,择良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哭着不想让爸爸走。
“你很快就能再见到爸爸了。”孙祐宁用拇指指腹拭去儿子肉嘟嘟小脸儿上的泪。“到时候爸爸带你去开装甲车。”
“嗯……很快是多快?”择良被妈妈抱着,双手搂着妈妈的脖子,侧着头把脸埋在妈妈肩头。
“六十天。”男人的话掷地有声。
对。六十天。路阔和刘珊两人的婚礼。集体的,一共五对新人。婚礼在部队举行。届时部队将对家属开放,为期两天。
平时都没有啥话要说更别提什么告别。瑞珑只是在他说过“我走了”后象征性地点头。看着黑色越野车消失在胡同口,择良从妈妈怀里滑下来,神色黯然地回了家。
晚上,心情不好的择良早早滚在大床里面睡了。瑞珑只开着盏学习灯靠坐在床头。
翻开《当归》,这次,该作回读者了。
故事是她从高三开始酝酿的。主人公的原型是她大姑妈的儿子,她大哥董晋。大哥七岁时他父母离异,他跟着妈妈过起了居无定所的生活。瑞珑的大姑母是个值得敬佩的人。婚姻生活不好便敢于同丈夫离婚自己带着孩子过。在那个年代的农村,这是个饱受非议又让人佩服的行为。
单身女人独自带着孩子生活,先不说女人要承受多大困苦。孩子也是不好过的。一天两顿饭一顿饭或者吃不饱什么的司空见惯。从二年级开始,每天自己搭公交车往返于县城的学校和市郊的家。家长会时总是主动去做一些招待家长的事,这样让自己忙着了别人就没有机会问“哎,董晋,你爸妈咋不来呢?”
直到二十三岁,其间种种酸甜苦辣不多重复。这种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与别人说不得。
二十三岁大学毕业直接进入实习的银行当了个业务经理。月薪两万。
二流大学里的三流专业毕业让他一直不敢停止学习。除主修的证书外还修到英、法、德、韩、西班牙六国语言的专业证书。同级学生里,混得好的,莫如他。可是,勇敢惯了。二十四岁辞去工作,用挣到的钱去意大利,澳洲玩了半年,回来休息半年。二十五岁,只身去了上海……
大哥比瑞珑大五岁,瑞珑今年二十七。大哥还一直有一份模特的兼职。别人常说,董晋没去娱乐圈真是亏了他那张脸!瑞珑听见了总是颇感自豪,因为她和大哥是长得有点像的。
大哥至今没成家。他妈妈每说起来都是有些无奈的。“你大哥哈,换女朋友就跟割韭菜一样,那是一茬儿一茬儿的。谁知道他想找啥样的……”
瑞珑似乎有些知道大哥不成家的原因。想要个安稳普通的家,可以一起过一辈子的家。心心念念但却不敢轻易触碰。她和大哥,多少有些相似的。
其实,书的末尾并圆满。最后一幕是男主人公站在高层的办公室里,透过灰蒙蒙的窗户,静静地凝视窗外的一世繁华喧嚣……
记得有位摄影师说,任何事情到最后都会有一个好的结局,如果结局不太好,那是因为一切还未结束。
高中之前,瑞珑仅仅只见过大哥两次。不擅言语的她把对大哥的祝福,全写进了书里。
……
销量如韩 正 磊所料,和书的内容一样,温温润润,不急不躁。他十分相信,好作品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在瑞珑的笔下,没有大富大贵的人物,没有容颜倾城的形象,没有惊心动魄的事件,更没有死去活来的爱恋。平淡,朴实,细腻,温暖。情节里总有故事。让人相信,这就是生活,我们平凡却与众不同的生活。
作者不才人在明德出版的任何东西都要经过自己的手。这是韩 正 磊卸任总经理一职的唯一一个要求。
当初来明德任职他与明董有一个三年之约。明年十月一号之后,他就辞了总经理一职。仍旧为明德效力,不过是回a县。范越答应他了。他们一起,留在a县,守着父母,守着家。
明约己挽留不了。明德大改之时正 磊尽力把公司高层得罪了个遍!就算自己再怎么想留住他也不好办。御都大酒店独立于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