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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此书的们,你们好!对于,罪名的记忆,怎么说?
记住常用的就可以,那些平时听都没听过的,没有用。律师都不一定用的到,常人也就更不需要了,但我还是得简单写出来。其实重点学习的,就是几章前我写的一个,律师分类,比如什么劳动、工商、行政等,那才是经常用的
对于罪名,我要开始减少讲解。
今天,提一个问题,看你们知道吗?看过的就算了
问题:为什么比尔盖茨会被逼无奈去“裸捐”?
答案在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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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下半部分】
好了,直接开始罪名的认知。
【第十七个,非法侵入住宅罪】
如何理解?
其实,就未经过住宅主人允许,不顾主人的反对,强行他人住宅;
或者,住宅的时候主人没反对,但是之后主人要其退出,其不退!
也就是私闯民宅。要是美国,私闯民宅直接开枪......
至于非法侵入住宅后干别的事情,看主要罪刑量刑,不按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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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个,侮辱罪】
很好理解吧?
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注意,是名誉,情节严重的。
举个例子:还真的有这种情况,原配打小三,在公共场合脱别人衣服,打别人,结果被小三告了
虽然很可恨,但是法律不允许啊,唉.....
惩治,是不是也要合理利用手段?至少不能让自己爽了后还吃亏吧?肯定是让别人吃亏,自己还爽啊,对吧?
稍微提一点,这还不算很强,如果强行剥光妇女衣物,大庭广众,那么就是属于强制猥亵、侮辱罪了,那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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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个,诽谤罪】
我们常常说,小心我告你诽谤!!
这个诽谤到底是什么?
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的名誉!
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个某种事实,是指捏造出的无中生有、凭空制造事实,也就是假的。
故意而为,但只能是文字或口头语言。
手段恶劣、恶毒、造成严重的,为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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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个,刑讯逼供罪】
这里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健康权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比如:对人用肉刑严刑逼供,出于故意,并且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主要针对司法人员,因为有些犯人不说,而没办法,就会诱供、指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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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个,暴力取证罪】
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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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个,虐待被监管人罪】
这里,是不是看到过某些电视剧,律师以监狱看守所等对当事人实施暴力等,而要求保释的。存不存在不知道,我们先放这里,以后看到了我把它在写下来
当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是逃跑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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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个,侵犯通信自由罪】
是故意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为。
情节严重
如果里面是钱,还盗取了,数罪并罚,数额较大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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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针对的人是邮政等这类快递工作人员,未经允许拆开的,犯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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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是向他人出售或者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窃取或者其他方法获取都是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那种小公司小,收集注册用户的名单资料,虽然不多,可能就一个电话一个名字。
那些名单都是哪里来的?合法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经常接到推销电话,我实实在在已经很久没有去注册了和登记,但还是有人打电话推销,我真搞不懂是怎么搞到我电话和名字的,佩服。
也许,在我们所不知道的网络上,有些用户数据买卖,信息交易。
这个,不禁让我想到了之前的棱镜计划,知道什么叫棱镜计划吗?提一个人,你们肯定立马就知道全部了。他叫斯诺登,一个很帅很正义很好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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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如何理解?
我还是举个例子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