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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争执
由得他们惊讶,凌云自己还是觉得自己不入流,只是多读了几本书,练剑最初,已经有了剑意,灵气入体,便是剑气。
但他真的没有觉得自己是应该有多厉害的那样。
先生说了路漫漫其修远兮,酒鬼先生也说自己练剑是有点模样,但是和真的厉害人物比起来,算不得什么,哪怕是放在一般人中,也是最差的那一种,对此凌云是深信不疑。
至于输给他的克劳斯和那个听月宗的青年剑修,在凌云看来,他们都是可以讲道理的人,能够讲道理的人,一定是会有留手的,而自己已经尽了全力。
一群人觥筹交错,推杯换盏,聊得十分开心,而且凌云学识原本,三教定点张口即来,且都有自己的见解,而当凌云说出自己的真实年龄之后,场面瞬间安静了一些下来。
富贵试探性的问道:“凌云兄,你是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很厉害?”
凌云认真的说道:“我真的不厉害了,我先生说了我很差的。”
“你先生一定是骗你的。”富贵也很认真的说道,说完一群人都笑了起来。
凌云也笑了,当做是玩笑话,先生怎么会骗自己呢?
先生是天底下最好的先生。
凌云此时心情很好,因为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而且省去了许多麻烦,采薇忽然说道:“凌公子此曲,可有命名?”
“没有啊,起名太麻烦了,”凌云读过许多书,当然也有诗词,大多数诗词大家,都懒得取名字,直接用无题二字作诗,“就叫无题吧。”
“人间浮萍,有名如无名,词曲传唱,无名如有名。”余生轻声说道,这两句,是他生在富商之家,见过凉城中的人的离合悲欢,大多数人一生都在劳碌奔波,辛劳一生,无所得,无其名,就如这九州四海与八荒,能留其名者,却是少数了。
词曲人人皆可读可听,但人人皆有不同之感,你听之哀乐,他人却闻之快意,词曲还是那词曲,只是人心之境遇赋予了它太多的内涵。
“有道理。”凌云点头,他自幼是长于边关沙场,后来战事平息,方才和义父凌王回到京城,沙场将军百战死,黄沙埋骨众老卒,也就昔日同袍可记性命。
这王朝史书之上,可不会记下这些人的名字。
“当浮一大白!”
王谦举杯,众人饮酒,此间少年,暂不理此后烦忧。
春花觉得这些人里,最有趣的还是凌云公子,说话有趣,做事有趣,为人又随和,与什么样的人都能处得来。
那个叫富贵的人,看似和谁都能打交道,实际上对于另外一些人,其实还是保持着一定的界限,如对春花,是有上位者的威严,如对王谦,有对将门之后的赞叹,也有一丝不屑,如对余生,便是实实在在的敬佩,他们同为富商嫡子,儒家礼法之下,商为贱业,但却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读书人,他没有理由不喜欢不敬佩。
而对于这个忽然出现,技惊四座的凌云,富贵就保持着一种疏离感,不远,也不会近,不会让人心生厌恶,也不会让人对他疏离。
而王谦对于凌云有一种天然的亲近之感,因为凌云言语之间,皆有一种将门之风,说话直截了当,不拐弯抹角,而且真诚,不作假,但是对于富贵,他们彼此之间都有一丝不喜,对于余生,王谦自然是当作好友,但不至于如富贵那样敬佩,无关于出身,只关于现实。
如今大多书生只会吟花弄月,写洗风格艳丽的诗词,他出身将门,最只边关将士之清苦,所以对于余生,的确是当作好友,可推心置腹,但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如此了。
他们三人对人都有各自的态度,唯独凌云与三人相处,并不存在界限,至少从凌云自己身上而言,是找不到那些感觉到,朋友就是朋友,干净而又纯粹。
春花这项本领,倒是天生的,能看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疏。采薇姐姐目光时不时的看向那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有些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的欣喜,自然也有欣赏。
人生难得一知己,以乐会友,便是此道最好的结交方式了。
两壶凉秋酒喝完,凌云便和他们告别,采薇悄声对余生说了几句,余生便点点头,“凌公子,采薇送你出去吧。”
“不用,我自己可以走。”凌云摆摆手,示意不用采薇去送,但是采薇还是跟了上来。
凌云和采薇出去之后,富贵问道:“凌云兄是个有趣的人。”
“很有趣,”王谦入厕回来之后,手里拿着一封信,是刚才让人去查的凌云,“幼年是个小乞儿,流落到凉城,被一位稷下学宫的教书先生收养,并为他办了户籍。”
“凉城一杯的绿影竹园,你们也知道是什么地方,此后他便在那里长大,”王谦淡淡一笑,“看来他的确是不知道自己的先生是什么样的人,甚至可能认为就真的是普通的教书先生,不过这种事,也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