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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玄幻:我在修仙界练字长生 > 第12章买凶杀人!

第12章买凶杀人!(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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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天的消息,飞的像柳絮。

    眼花缭乱、千奇百怪,说什么的都有,反而说不清真假。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初夏了,叛军还没打到龙栖城。

    朝廷也没派长官来坐镇。

    或许还不知道龙栖城无主。

    或许也知道了,只是当做不知道。

    龙栖城远在边塞,叛军自南向上,切断了往中州之路,成为孤悬之城。

    怎么派?

    谁敢来。

    索性装聋作哑,这是长项。

    龙栖城能苟着,是两军对峙,到了刺刀见红的时候,谁也顾不上这。

    有句话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天下的事,老百姓除了背锅,参与不了太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就有点扯淡了。

    有屁的责,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比什么都强。

    古来城西城北,奔波一上午,在一个幽长的胡同里坐下来。

    出一身汗,真是疲惫。

    摸一把钱袋,铜钱哗哗响,响到人的心肝里,累点算什么。

    世道不太平,能挣钱的时候,就得赶紧挣。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哪天活路给世道断了,手里得攥点活命钱。

    古来坐着休息,也不闲着。

    从箱笼里抽出一沓纸,手里头还攒着不少书信的活,得空就写点。

    没办法,太忙了,钱追着他跑。

    古来堪称是时间管理大师,原则上,来者不拒,结果上,哪个都不耽误。

    钱不给他不挣,给谁挣?

    从胡同一直延伸出去,是一条宽敞的大街,街边有一个兴隆钱庄。

    钱庄的斜对过,有个酒楼,二层靠边的位置,坐着几个人。

    踏踏踏的脚步声,从楼梯传上来。

    几人回头,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少年跑过来,话还没说,抄起壶先喝水。

    满头大汗,却极为兴奋。

    “小钟,看明白了么?”

    小钟放下壶,大口喘气,脸上稚嫩,眼睛里却狂热。

    “四叔,看清楚了,就四个手下,不过都是硬手!”

    “呸!再硬也把他办了。”

    其中一人,露出凶狠:“这年月,还当是从前呢,在龙栖城能横着走。”

    另一人轻蔑道:“城里的老大,都猫着不出来,怕遭黑手,姓郭的找死,咱没道理不成全他。”

    他们嘴里姓郭的,是西城郭爷。

    整个西城,都是郭爷的地盘,就好像南城是马爷的地盘。

    当然,那是以前。

    过了一冬,有点老黄历了,现实没那么绝对了。

    龙栖城也不是以前的龙栖城了。

    刚变成无主之城时,没多大感觉,日子还那么过。

    当官的,都是给有钱人办事,有没有,一个样。

    直到上个月,北城王家,有个长工,叫刘二瘸子。

    受不了老爷的鞭打,抄起一把锄头,把王老爷的脑袋拍碎了。

    逃出王家后,发现龙栖城没有官差。

    杀人不犯法了!

    当然,他的结局,没那么乐观,王家的人找黑道,把刘二瘸子给剁了。

    这件事的影响,却辐射整个龙栖城。

    颠覆了一个认识。

    不管黑道大哥,还是地主豪绅,脑袋其实没那么硬。

    见过王老爷死的人说了,跟拍碎一颗西瓜,没什么两样,脑浆子掉了一地。

    同时,人们更加清醒的意识到,龙栖城是无主之城啦!

    这意味着什么?

    偷盗不用避开人

    抢劫不用钻胡同

    夜黑风高,不再是杀人吉时,即便是青天白日,拔刀就干!

    无主之城,拳头是硬道理,敢玩命的才能立规矩。

    小钟一伙,从乡下来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出来闯个活路。

    “四叔,一会我也过去。”

    “你把风就行了!”

    小钟眼中,有几分不甘心,露出胳膊和手臂上的伤疤:“我杀过土匪,四叔,让我跟着去吧!”

    四叔笑道:“你是跑不掉,让土匪追上去,砍了几刀。”

    其他人小声笑了出来。

    小钟满脸通红。

    这件事要办成了,杀人和放风,不是一个价。

    小钟想多分点。

    要是能露个脸,这买卖,以后还有他的份,说不定能入伙。

    在龙栖城,相当于有了靠山。

    现在干的是买凶杀人的勾当,他们是被买的那个凶。

    事成了,拿钱,事不成,横死街头。

    没身份,没背景,谁也查不出来,权当是流民抢劫。

    四叔会些拳脚,前些日子,干了几票,挣了点钱。

    城里的流民,还有混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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