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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处深山密林中,陆多福……哦,不,人家现在叫陆长风了。他生了一堆篝火,火堆上方,两条野猪腿滋滋冒着油,散发出阵阵肉香。以他现在的修为,击杀一头毫无灵力的野猪并没什么难度。陆长风一边翻烤着肉,一边烘着衣服。根据那两个黑衣人之前说过的话,陆长风分析。那伙人主要目的是杀人灭口,至于他们为什么非得这样,现在还不得而知。他们上头规定的时间是今日正午,而且比较怕暴露,所以每个人都蒙住了面。正常来说,此时应该是安全的。可因为陆长风坑杀了两个黑衣人,如果他们发现同伙未归的话,会不会出现变故。
不管安全不安全,先养精蓄锐,现在阴雨天,不担心火光会暴露自己。陆长风首先要做的,就是填饱肚子,再好好睡一觉。
一天下来水都没喝上一口,早就饿得不行了,这一下子烤了两只大猪腿,陆长风总算能大快朵颐了。可喜滋滋地咬了一口之后,还是感觉一言难尽。闻着虽香,可这肉的滋味,如果不是饿得慌,实在难以下咽。
不加任何调料的烤肉,可能一般人会觉得不错,不过对于陆长风来说,也只能勉强能入口。没调料就掩盖不住肉本身的腥味,这种烤肉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难得的山珍,可陆长风这几年在师父家,厨艺大进的同时,嘴巴也变刁了。陆长风打定主意,明日先找个市镇,买些调料。
吃完烤肉后,陆长风详细制定接下来的计划。根据师父留在乾坤袋里的地图来看,陆长风此刻正处于云隐门北边二百里外的地方。如果继续往北,那么就还在白马国境内,进入流沙州。流沙州地广人稀,沙漠广袤,实在不利于藏匿。
不行,陆长风心下暗道。虽然现在是安全的,但敌人骑的是飞禽,比自己快的不是一点半点。保不齐路上遇到那群家伙,再说昨晚也不知道自己的模样被那群人记住没有,尤其是那个神秘人,想想都令人头皮发麻。
看着南宫修留下的地图,陆长风陷入沉思。云隐门南面的是海,也就是南宫月上次带他去玩的那一片白星海。那一片海域极为广袤,听南宫月讲,坐船要好几个月才能到对岸呢。如果骑烈风鹰这种低级猛兽,根本飞不到头。半晌过后,陆长风得出结论,那伙人应该来自内陆。
而内陆在云隐山的北面,那么,如果跟他们反着走,大概率就碰不到了。陆长风一拍大腿,有了:追杀自己的人从云隐门由南向北追,按正常的逻辑,他们会以为陆长风会一路向北,逃的越远越好。倘若自己原路返回,潜回云隐山一带,他们应该想不到。毕竟那里可是案发现场,哪有杀人凶手会一直在原地守株待兔的,那不是自找麻烦吗?
就算那群人发现同伙未归,从而未能停止对陆长风的追杀。那也没关系,云隐山往西南三百里,那有个港口,时常有商船来往对面的星落帝国,陆长风只需在追杀的人找到自己之前,藏匿于商船中,悄然前往星落帝国,就可逃出生天。
想通了此节,陆长风心情大好,足足地睡了一觉,将精气神养到十成。第二日一早,寻到附近的城镇。买了些换洗衣服、干粮、水、调味料。乾坤袋中有不少金银,看来师父没少背着师娘存私房钱。为了赶路,陆长风又买了一批快马。之后又换了身衣衫,背着个箱笼,戴了顶遮阳帽,扮成个书生,骑着快马一路向南。
平坦的官道上,陆长风骑着马一路向南。突然一声尖锐的长啸传来。陆长风抬头一看,顿时魂飞魄散,那不是杀手骑的两头烈风鹰吗?可仔细一看,那鹰背上没有人,想来是那两只畜生失去了主人,在附近漫无目的飞行。烈风鹰没被带走,说明附近没有敌人,陆长风心下稍安。
抓紧时间,陆多福一鞭子下去,胯下坐骑顿时全速跑了起来,风驰电掣一般向南边跑去。想起五年前陆长风随南宫修去云隐门时,坐个马车都还会晕车。如今他已经能自己骑上快马飞奔,可南宫修已经不在了,真是物是人非。
有了马就是不一样,陆长风昼行夜伏,第二日就下午就赶到了离云隐山五十里附近的地方。
“小哥,别往前了。”一个花白胡子的老樵夫,正一脸慈祥地看着陆长风。
陆长风佯作不知:“大爷,出什么事了?”
老樵夫奇道:“咦,你这孩子,这附近贴满告示,你都不看的吗?那边的云隐门,合派的人还有前去避难的百姓,在前天夜里被人杀了个干净。还有方圆五十里内的村庄,所有人也都被杀了。”
方圆五十里,不留活口。如果只是云隐门,那还有可能是宗门仇杀,可这么多百姓都被杀,他们究竟想干什么?这些贼人不除,那可真是天理难容。陆长风深吸一口气道:“大爷,可知是什么人干的?可还有活下来的?”
“没了,云隐门两百多人,加上前去避难的三千多百姓,一个都没活下来。听进去办案的官差说,那场面很是吓人,云隐山上到处是尸体。血染红了整座山头,这两日,连山脚下白水河的水都是红色的。可惜了,云隐门一向侠义为先,那掌门南宫修是个难得的大好人,连他也死了。”樵夫叹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