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
“那份申诉,没有递上去。”
“为什么没有递。”
赵振声说:
“因为递的人是我。”他说,“我那时候在街道的法援点坐班。那份东西从我手里出去,第二天就会到我上级手里。”
他把头低下去一点。
“所以我没有递。”他说。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的声音。
赵振声抬起头。
“那一年,我四十八岁。”他说,“我今年五十六。”
他转过身,看着陈慎之。
“陈律师问,为什么要等四年。”他说。
“我答:因为这四年里,没有一个人,肯替这个女人递一份申诉。”
陈慎之没有站起来。
他坐在那儿,看着桌面。
过了三秒,他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他说,“撤回第三个问题。”
下午三点二十。
九件东西被装进一个透明的袋子里。
一件一件。
拍照。
登记。
贴封条。
书记员念编号,方牧签字,陈慎之签字。
最后一件是那个搪瓷盆。
盆底朝上。
钢印清清楚楚。
润丰 0347
第三件是那盘录音带。
书记员拿起来看了一眼。
带子中间有一道接痕。
“破损。”书记员说,“怎么登记。”
方牧说:
“照实登记。”
书记员写:
录音带一盘。外壳完整,带体中部有接痕一处,接痕处胶带外露约两厘米。
陈慎之站在旁边看。
他没有说话。
一直等到书记员写完,他才开口。
“书记员。”他说。
“哎。”
“请补一句。”他说,“接痕是否由申请人本人造成,未予认定。”
书记员抬起头。
陈慎之说:
“照实登记,”他说,“也照实不登记。”
方牧转过头,看着他。
“谢谢。”他说。
陈慎之点了点头。
“不用谢。”他说,“这是程序。”
第八件。
书记员问:
“名称。”
方牧说:
“搪瓷盆。”
书记员顿了一下。
“价值。”
方牧说:
“不知道。”
书记员写上:价值不详。
四点半,退庭。
走出法院的时候,天阴着。
何斌一路小跑跟在后面。
“方先生!”他说,“我今天一整天都没敢喘气!”
方牧没回头。
“方先生,您为什么什么都不反驳!”
方牧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
“何斌。”他说。
“哎。”
“他说错了吗。”
何斌愣住了。
“他说的……都是事实。”何斌说,“保管链确实不完整。录音带确实剪过。您确实等了四年。”
方牧说:
“对。”
他往前走。
“所以他说的每一条,”他说,“我都同意。”
何斌跟上去。
“可是——”
方牧停下。
“何斌。”他说。
“哎。”
“你有没有发现,”他说,“他今天问我的是‘你这东西干不干净’。”
何斌点头。
“他一个字都没问,”方牧说,“这台机器是不是他们的。”
何斌站在那儿。
他忽然懂了。
他掏出手机,在最后一排把这几分钟飞快地打下来。
“所以您同意他,”他说,“是为了让他也同意您。”
方牧看着他。
“不是‘也同意’。”他说。
他往前走。
“是他把门打开,”他说,“我进去。”
晚上八点,回到弄堂。
箱子上的数字是:
9 : 03 : 41 : 55
方牧在白板上写:
倒计时 9 天。
然后他在下面添了两行。
九件已封存。法庭保管。
对方承诺配合查找五件完整件。
何斌站在旁边。
“方先生。”他说。
“嗯。”
“那五件,”他说,“他们真会给吗